2026年泗阳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6-01-29

近日,泗阳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宿迁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我县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从原2010元调整为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从20元调整为21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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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师